什么特例
从头到尾讨论的都是要不要分遗产给父母,当然就是子女先于父母去世的情况
独生子女还不留点给父母,让父母人财两失,喝西北风养老么
中国的退休金没问题,够生活,可是医保呢,这些为人子女的不想想吗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这个特例当然可以这么想,就算普遍情况,也从来没说过什么不可,遗嘱人想给谁就给谁,遗嘱自治,遗嘱人真实意愿,这些法律都保护。
: 只是说遗嘱给自己唯一后人,这从来也是合乎常理,常识的,没说不这么做就不可以,这个区别分的清么?
: 这个案例,特别在,公认这独生女必然死在父母前面,这本来就不是常态,这种情况下,留给父母一部分,或者全留给孩子,都是可以理解的,正常的。但以全留给自己唯一后人苛责人家,是没有道理的。舐犊情深,父母已经晚年有积蓄,有退休稳定收入,与其说差钱,不如说更差感情寄托。这不是给点钱能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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