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啊,
所以起初我的想法是,离婚啊,这啥啥都找了一圈了,干嘛还担心这个担心那个的,会抓又如何,先抓了再说,不会耽误离婚的。
后面说啥离婚的前提是要保证俩孩子必须归自己,我的想法是那谁能保证呢,以及那也还是得离婚啊,离了再说,抚养权是不能强制执行的,孩子在谁手里就是谁的,抚养权的判决能生效,那都是对方愿意交出孩子。其实这种就是耍赖,但没关系,因为要求了必须要孩子。
后面又说会离不了婚以及可能人还可能会有危险,那就必须进一步想到了,万一这是个极端人物,那么既然都有危险了,自然就变成了,还离什么婚,跑了会比这样强,其实人要是真跑了,根本找不回来。至于跑了以后过,有什么可怎么过的,总要付出代价。
说到底,这就是一个只求如何的单项选择题,人一定要先选出来一个只求,然后再其他。
那么你的想法是什么呢?是呼吁加强法律保护么?下面列的一堆,正是告诉了我们在极端人物背景下,指望法律的后果可能是什么,明显远比耍赖或者跑了大很多。也别说什么漏洞不漏洞的,补漏洞就不是老百姓该考虑的首要问题,就算这洞现在开始补,也需要时间,而且这个时间绝不会短,没必要苦等。
【 在 saintsaga 的大作中提到: 】
: 有个女人被家暴,起诉了六次都没离成
: 后来她从楼上跳下去,高位截瘫,通过舆论,终于离了
: 去年,还有个女人,因家暴起诉离婚,被丈夫砍死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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