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行为越来越普遍,新民法典更加注重保护遗嘱自治权利,和遗嘱行为的便利性,这些都是事实。学者仅仅是拿一个地区诉讼案例中存在遗嘱的比例,及比例逐年上升做印证。你不理解,是你的问题。你否认这一点,也没有意义。
【 在 guanhaifa 的大作中提到: 】
: 所谓的无意义的正相关,而不是正相关,这就是我的观点。你的那些搬弄学术术语的狡辩有啥意义呢,本质就是对一个小数据的处理后就推论扩大,对占比的提高可以按照撰稿人自己意见来任意曲解水文章,还非说别人不接受就是错的,这就是你的研究精神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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