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因此影响202救护,医生100%责任,严重可能刑事责任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同不同意都可以抢,自己承担责任,如果影响施救他人,导致严重后果,就看法院咋判了,如果无严重后果,紧急避险,根本不会有责任。这事儿你要自己作为,不能指望医生。但是,如果医生能力很强,有效阻止了,那是另一个问题了。我建议医生根本放任,不去阻止,根本也没责任,也可以说是为医生免责考虑。你不用问我,我没站队,也不是从个体角度,主观善恶分析的。
: 【 在 whx83 的大作中提到: 】
: : 同意的前提是死者家属说第二辆救护车马上就到。可事实是,第二辆车一个多小时后才到。如果知道实情,前一个患者家属还会同意吗?出血产妇等一个多小时?换你你能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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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微水木3.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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