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真别觉得医生可以这么轻松的就当是受害者可以免责。
法律不是这么玩的。
你可以去看看很多土木案例,比如一个施工的楼盘,规模都是上数十亿的那种,你在里面是个第三方,拿了几千月薪当个安全员。施工单位工人瞎搞造成事故死了10人,而你作为安全员,不吃饭在旁边该旁站旁站了,该制止的都制止了,该发文通告上级单位也都发文了。你觉得你的责任巨大,工资和管理等级还这么低,职权利不对等,能做到这样已经是尽到你的岗位职责了。
但最后你依然进去了,理由是你未能事实阻止。至于你一个拿着几千月薪的小安全员怎么去事实阻止甲方爸爸乙方大爹,这个不管。你别不信,类似的判决案例一大把。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行为不是言语,你分的清么?如果表现激动,自行去取,医生放任,只是言语提醒,这根本没问题。医生不是执法人员,也完全可以说预期对方救人心切,无法阻止。根本不会有责任。
: 耽误可救治其他病患,责任肯定是紧急避险行为的实施人,医生可以说自己是受害者。你难道要求受害者必须拼命,否则就是行凶这同犯么?
--
修改:lvsoft FROM 180.111.48.*
FROM 180.11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