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知道大家怎么看自己为自己负责这个思想。
我先举两个例子吧。
1. 美女甲看上了一个渣男乙,死去活来就是要嫁给他。甲的父母洞穿乙的本质,认为这
个人花而不实,最后必然害了甲。可是父母苦口婆心,就是无法说动甲。结果甲嫁给了
乙,过了几年之后,果然乙在外面花天酒地:滥赌滥交。不仅把家产花个干净,而且还
把性病传给了甲。那么这个时候甲就应该自食其果,就不应该再向父母伸手援助。当年
是你自己不听劝的,你自己拉的屎,就应该自己擦干净。你即便要自杀,走上绝路,那
也是你自己的事。是你要自己的错买单。
2. 丙丁两夫妻,对儿子戊管束不足,溺爱有加。丙的兄长己多次劝告丙要管好自己的孩
子。但丙却听不进去,还认为己是多管闲事。戊在这种溺爱下,养成了各种坏的生活习
惯。以致后来滥赌,把家产全部花光。害得两夫妻把养老金都垫上为其偿债。戊却仍不
知足,盯上了己的财产。终于有一次假装被绑架,要求家里给出100万的赎金。己早就洞
穿其中,分文不给。结果“绑匪”终于弄假成真,恼羞成怒。把己给弄了。那么你认为
丙丁二人是否有权利有资格职责己的视而不见呢?这一切的罪责该谁来承担呢?是不是
丙丁二人应该承担全部罪责?
暂时先想到这两个例子,后面想到其他例子再进行补充。
大家也来补充例子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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