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实是有些事情的逻辑推理,可以做可以想不能说,尤其不能正式文件里说.
比如前面说的邻里打架缺少证据,如果走访确认一方平日很好、一方劣迹多刚刚放出来;综合考虑后就理解大概怎么回事。心里想因你身份所以对你不太相信,但不能写在判决书里说,法律面签人人平等的原则在那里。
【 在 woo333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仔细看过判决书,坦诚的讲判决书有优点有不足。优点是写的细而且推理逻辑写的清楚,这在同时代判决书里不多见。缺点是这人在不太专业领域也写了容易贻笑大方(力的那段)而且理由不分主次有些庞杂甚至一些东西不那么令人信服(比如服人)。其实同时代判决书就是罗列一下当事人发言和证据,最后经法院综合审理认为:……写的比较简单,反而没争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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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zea FROM 180.165.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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