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前面有派出所笔录丢失,派出所民警在回答笔录照片时没有第一时间说实话。所以,当时的舆情普遍怀疑公安系统为原告做为证。所以,领导害怕这个接警记录公布出来,不但不能澄清事实,反而引起更大的怀疑。所以没有坚持公开宣判而是选择调解。
现在看,当初的这个决策是错误的。
【 在 teleheart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可信,既然证据这么明确,原告家里还有司法系统的人。为什么不公开审判让大众也停止猜测,也让鹏宇多出点钱,在舆论和经济利益方面都有好处的事情不做,确选择了保密协议只赔一万元。
: 说的通吗?你自己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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