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是典型的西方白左思维,只考虑加害者,不考虑受害者的感受。怀着极大的恶意,以强奸为目的,往人食品里投药还不够犯罪吗?还不恶毒吗?
【 在 ML232 的大作中提到: 】
: 上热搜,媒体推波助澜,学校没办法,只能开除以儆效尤 (实际上,学校开除小哥本身是否合法还不一定)。
: 如果细究的话,说不出到底犯了哪个条例。
: 投毒吗?小哥肯定没想害死人。试想,如果是被发现往一个男生的杯子里放春药,应该不会被开除吧,最多批评,记过处理。
: ...................
--
FROM 36.112.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