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警察说话滴水不漏,很有艺术气,既达到暗含威胁的目的,又没有落下把柄,其实他的言外之意谁都听得出来。
不接受赔偿调解条件,那么分局就要传唤你,穿上囚衣限制自由检查身体,关上两天对一个小老百姓来说还不够吓怕?
如果要执意要拘留对方,那么也会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同等对待楼主。这个作品可不张罗了,我觉得就凭这个去纪委举报也够派出所喝一壶的吧。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算,人家说没必要,没有说你不怎么做的就有必要。你不会说话,你要说传唤是有规定的,你是受害人,如实陈述事实,依法报案,配合调查,有笔录有监控等证据,没有非经传唤无法查清的情节,有监控录像,你也同意警方认为没必要进行传唤。而且,你有轻微伤,尤其骨折需要修养,没有隐匿违法事实潜逃等的行为及动机,依法不适合传唤。要求警方秉公处置,这不过分。jc说的是你扰乱公共秩序,这个你不要急,既然他说就问他原因,自己少说多听,不要着急打断或者辩解,任何表态都要严密,对方说的越多其实对你越有利,方便你想找应对之策。因为,你并没有说你有什么做的不妥的地方,或者jc说你扰乱公共秩序的依据,我也无法表达意见。不过很明显,jc也知道对方弄伤了你,定性为斗殴的话,对对方很不利,这个你不用担心,关键是扰乱公共秩序的指控。
: jc说的很对,这个分局就能定,但是,即便做出决定,也只是行政处罚,依然可以提起行政诉讼,不是可任意瞎搞的,会有风险。你放心,在北京,很少有人愿意冒这样的风险,说归说,一旦落下把柄,谁有把握平事儿?开玩笑,都不是钱的事儿。
: 所以你不用多说,讲道理,要求公正,这就够了,当然,如果你有扰乱公共秩序之虞,那建议你考虑清楚。
--
FROM 124.6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