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先要学会语文,我从来没说这个举证责任是周某的。这是个公诉案件,举证责任当然是公安机关。
1.请问警方有没有对周某进行验血以证明周某是醉酒状态
2.在强制猥亵强奸案中法律实践有过以80mg/ml作为醉酒划分标准吗
3.醉酒状态这个就更扯淡了,你但凡经历过酒场就说不出这种话来
现实实践中判定是否违背妇女意愿都是要结合其他证据,譬如两人是否存在暧昧关系,这个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通信软件社交媒体来佐证,譬如男性在发生关系时是否使用暴力手段,这个可以通过女人身体是否存在伤痕阴道口是否存在暴力插入的撕裂伤等等,这些是客观的比较容易取证衡量的,而所谓醉酒状态那个可太复杂的,但凡喝过一点酒的人就应该知道。
象本案中,女主事前在出租车中跟王某各种暧昧,早晨清醒之后又把张某喊过去告诉他房间号并给张某开门
冤枉王某脱她内裤,实际上是早上张某带走的,还不知道是她自己脱的还是张某脱的,如果她早上起来光着屁股她就不应该给张某开门,如果穿着内裤那只能说是她自己配合脱的
在派出所看过视频后报案并写大字报从来没提过张某猥亵她
你说这叫违背妇女意愿?这妇女意愿太玄学了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要先学习一个法律概念,就是举证责任,和规定责任在谁的出发点。
: 对于酒驾的认定,举证责任在交警,因为如果凭常识、感觉去抓人,会损害相当多人的正当权益,凭喝了多少抓人,驾驶员也不会说实话。所以,验血是保护人,也就是维护公共利益。
: 对于性侵的认定,如果要求受害人拿出验血的证据来证明自己当时醉酒,那世界上就没有一个真的醉酒后被性侵的受害者能够得到保护。罪犯看到低至零的被罚概率,就会想法设法让女性喝酒,然后实施侵害。这样,就极大损害了公共利益,破坏了法律的公正。
: ...................
--
修改:aurozhang FROM 180.164.178.*
FROM 180.164.1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