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法不准确。不存在只实际运用于已提交离婚申请情形的法理与实践。法理很清晰,要考察三个因素:婚姻目的、婚后状况、婚后感情与女方态度。你说的只是第三个因素部分。关键是婚姻关系是否可以推定为女方对性行为同意的一种承诺。这才是法理的全部。本质说,如果存在不能这样推定的情况,法庭均可裁定这不是qj脱罪的依据。
【 在 evilzz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会,法律具体实践,婚内强奸只实际运用于婚姻存续期的已提交离婚申请的非正常夫妻。发生在普通家庭正常夫妻的家庭生活的破事,法庭根本不愿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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