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主题:阿里女员工案”被告人张国以强制猥亵罪被判有期徒刑一年半
最冤谈不上吧,面对这么严重的事情,已读不回,严重失职。
【 在 zhuxiaozhu 的大作中提到: 】
: 老鼎是最冤的。
: 发自「今日水木 on 22041216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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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必须达到不能表达意愿,不知表达意愿的程度。不是证明喝了酒就就可以。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理论上就是这样,如果女方不能真实表意,发生关系就是强奸。但以你对老婆的了解,她事后不会控告你,你就是安全的。没有受到追究,并不影响强奸的事实。可以设想一下,未成年人、昏迷的病人、精神病患者,即使她们后来成年和恢复健康后非常愿意和某个男性发生关系,但在无意识的当时,xx仍然是一种侵害行为。因为当时女方并不能从xx中获得符合目的的益处,xx并非主观选择,所以是被强迫。再比如,我一小时后打算从jd买一百元的商品,不等于jd可以在我不知道的情况下现在把钱划走。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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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为啥不是支持至亲讨回公道?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比较服气二位老婆都力挺出轨的老公,然后作为女性残酷打击被性侵的女性。可见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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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说吧,符合道德和健康的性关系,本来应该建立在彼此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就是双方都知道对方不会在发生关系后后悔,也不会对自己有恶意,至少建立这样友好的人类关系,再深入到性关系,才符合理性。陌生人,或者之前没有相互表白的人,直接发生性关系,对个体和群体都是弊大于利的。就算没有相互控告犯罪的风险,也有一大堆其他风险。性病,离婚,情杀,堕胎,仙人跳,性jiao易伴随的黑涩会和赌毒、暴力,根源都是轻率的性。所以法律对性关系应该更加严苛,才能建立良好的社会导向。如果你不能坚信一个妇女十分愿意和你上床,那就不要上床。否则就要对最坏的后果有准备,坐牢是小事,被对方老公或者兄长复仇丧命也不罕见。
【 在 auroz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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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的标准是什么?...客观的酒精量对人类神经系统的医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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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出这种话,就说明:1.你根本不清楚醉驾的标准;2.你同样不清楚客观的酒精量对人类神经系统的医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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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醉驾的20、80实际上就定一个比较严的标准以把普罗大众都能包含进来,以保证尽可能杜绝酒后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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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这么说吧,符合道德和健康的性关系,本来应该建立在彼此了解和信任的基础上。就是双方都知道对方不会在发生关系后后悔,也不会对自己有恶意,至少建立这样友好的人类关系,再深入到性关系,才符合理性。陌生人,或者之前没有相互表白的人,直接发生性关系,对个体和群体都是弊大于利的。就算没有相互控告犯罪的风险,也有一大堆其他风险。性病,离婚,情杀,堕胎,仙人跳,性jiao易伴随的黑涩会和赌毒、暴力,根源都是轻率的性。所以法律对性关系应该更加严苛,才能建立良好的社会导向。如果你不能坚信一个妇女十分愿意和你上床,那就不要上床。否则就要对最坏的后果有准备,坐牢是小事,被对方老公或者兄长复仇丧命也不罕见。
【 在 auroz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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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醉驾的标准是什么?...客观的酒精量对人类神经系统的医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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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出这种话,就说明:1.你根本不清楚醉驾的标准;2.你同样不清楚客观的酒精量对人类神经系统的医学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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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酒驾醉驾的20、80实际上就定一个比较严的标准以把普罗大众都能包含进来,以保证尽可能杜绝酒后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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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某只要喝了七两白酒,再做什么都不重要了。谁动她谁倒霉。
【 在 argo201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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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需要做的不是在这儿瞎分析 而是去看看周某做了哪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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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5.171.22.*
老鼎和hr已经在处理了啊,只不过没回复而已。。
女主在食堂发传单,在内网发小作文,群情激奋,干掉了事业群总裁和负责这条线的hr。
【 在 celeron 的大作中提到: 】
: 最冤谈不上吧,面对这么严重的事情,已读不回,严重失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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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22041216U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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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36.28.56.*
这个说法不准确。不存在只实际运用于已提交离婚申请情形的法理与实践。法理很清晰,要考察三个因素:婚姻目的、婚后状况、婚后感情与女方态度。你说的只是第三个因素部分。关键是婚姻关系是否可以推定为女方对性行为同意的一种承诺。这才是法理的全部。本质说,如果存在不能这样推定的情况,法庭均可裁定这不是qj脱罪的依据。
【 在 evilzzz 的大作中提到: 】
: 不会,法律具体实践,婚内强奸只实际运用于婚姻存续期的已提交离婚申请的非正常夫妻。发生在普通家庭正常夫妻的家庭生活的破事,法庭根本不愿意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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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醉驾标准与醉酒导致不能、不知做出意思表示,不是一回事。法理上说,醉酒导致不危机安全操纵机动车辆,和醉酒导致不能、不知反抗拒绝,这两个标准是不同范畴,是完全没有必然关系的。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喝了七两白酒。
: 醉驾的标准是什么?不是能不能走直线,能不能和交警争辩,能不能给熟识的局长打电话,而是客观的酒精量对人类神经系统的医学作用。醉酒会影响人对风险的判断,对外界的反应,和对真实意愿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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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OM 114.254.1.*
检方代表受害人提出指控啊。醉酒被性侵,要求当时的验血证据,根本不可能。你规定这个,实际上不就是在保护罪犯吗?如果你要为罪犯辩护,也需要你拿出醉酒的合理标准,由你证明周某没醉。而不是要求证明周某醉了。实际上,张某是有责任在判断周某愿意的基础上再进行性行为的。如果张某不清楚周某到底醉没醉,不清楚醉酒的法律标准是什么,那他就不能和周某发生关系。好比你在街上看到一个美女,不清楚她到没到十四岁,要求跟她开房,她也同意了,你一样是强奸。因为你有责任先搞清性关系的对象是否成年。
暧昧根本不是无罪的条件。就算妓女谈好生意,临时不干了,你硬上也是强奸。就算老婆已经给你生了孩子,今天不舒服,你硬上也是强奸。存在暧昧关系说明女方愿意暧昧,不说明今天晚上十点愿意发生性关系。
你根本问题还是不把女人当人。男人的性需求性冲动是不是优先,女人是不是同样有权冲动地停止性行为,比如插两下觉得不好,拒绝第三下。女人有没有这个权利,或者如果女人体力上占优,能一脚把男人踢死,那女人的需求是不是会更得到重视。
【 在 aurozhang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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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先要学会语文,我从来没说这个举证责任是周某的。这是个公诉案件,举证责任当然是公安机关。
: 1.请问警方有没有对周某进行验血以证明周某是醉酒状态
: 2.在强制猥亵强奸案中法律实践有过以80mg/ml作为醉酒划分标准吗
: 3.醉酒状态这个就更扯淡了,你但凡经历过酒场就说不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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