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的是具体案件,我说的是立法标准。法律是否应该规定,控方必须“证实”一个女人醉酒、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才能判断性侵。如果法律这样规定,那几乎没有醉酒性侵能得到惩罚,因为“证实”醉酒是不现实的。你只能通过医学检查证实一个正在醉酒的人醉酒,无法证实一个过去醉酒的人醉酒。过去醉酒,只能靠推断。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 你这水平……如果做为控方硕,说自己指控的依据无法证实,这是什么思路?是被收买了么?
: 如果以醉酒导致不能拒绝反抗、不知拒绝反抗做为指控依据,就一定要证实这个,而不能说什么概率,定罪证据要唯一排他推出结论,也就是100%……达不到定罪标准无法定罪,那不是偏袒,是基本原则。疑罪从无。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115.17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