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希望怎么立法是你的自由,应该怎样你高兴就好。这跟本案无关联。
法理如此,不是所谓喝醉或者其他主观标准,醉酒程度要达到不能抗拒,不知抗拒的程度,这一是构成要件,二不是在无法认定,三在审判实践中有众多认定的例子。即便本案也是一样,不信可以看后续可能公开的判决书,如果以此为准依据,肯定法律说理要论证不能抗拒或不知抗拒,论证是否严密是另一回事。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是具体案件,我说的是立法标准。法律是否应该规定,控方必须“证实”一个女人醉酒、不能反抗不知反抗,才能判断性侵。如果法律这样规定,那几乎没有醉酒性侵能得到惩罚,因为“证实”醉酒是不现实的。你只能通过医学检查证实一个正在醉酒的人醉酒,无法证实一个过去醉酒的人醉酒。过去醉酒,只能靠推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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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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