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最后不以法庭为准吗?已经判决强制猥亵了,不相信法庭的依据,相信诽谤者一年都拿不出来的依据?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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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证据比如视频,解读不同不好理解么?周某所述,前后也有不一,也与警方通报有不符之处,难道也是“有凭有据舍不得拿出来吗?天天写贼长的作文,胡说八道”?还说啥双标?我还觉得人家敢于指控起诉,肯定是有一定依据的呢。谁都不傻,也不疯,凭空未审先下结论怎么也是不妥。支持开庭搞清楚,有何难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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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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