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官方通报从无性侵的内容。现在行政诉讼(针对拘留的行政处罚)和民事诉讼(名誉侵权)都已立案。张的刑事判决还有二审程序,你大概不知道一旦提起上诉,一审判决自然无效。因此,所谓张王性侵成立,现并不存在。即便存在,也不代表周某所述都是事实,或者虽不是事实但情节和后果达不到侵犯名誉权标准。原被告法律地位平等,被告有权在他案中主张相对本案原告的请求权灯,这毫不矛盾。
而且,你说罪犯,那么是刑事犯罪,基本上是公诉的,受害人的报案行为(没有涉及向外界散布)也不会因造谣被起诉(根本不会受理),而诬告罪是公诉案件。因此不大会存在罪犯亲属控告受害人的问题。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既然张王的性侵成立,那告周某诬告或诉造谣就不会立案的。否则所有罪犯的亲属都去起诉控告被害人,不是乱套了。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
FROM 221.21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