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不是你自己认为怎样就怎样。你自说自话,难道别人不能指出你所述法理完全不存在么?你说你想咋创新就咋创新,那是你的事,不要说这是法理。你所认为的男摸女是猥亵,女摸男就不是,只要说清楚这是你的想法,你觉得法律应该这样规定和阐释就行了。我没意见,但非要造谣说法律就是这么规定,法理就是这样,还怪别人批驳你么?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笑死了,你承包了整个讨论的笑点。法理就是法律的原理,怎么会“没有这样的法理”?原来没有,我说完也就有了。就像原来只有牛顿定律来解释世界的原理,爱因斯坦说出相对论,就有新的原理来解释。
: 你自己叨叨着一堆,难道不也是法理?你能贴出原文吗?你先把醉酒女摸男的行为无条件定义成侵害,再分析侵害行为的要件?不需要先判断行为是否属于侵害?你倒是深得王某文不构成犯罪的通告精髓,“实质的强制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不如直接说“犯罪不构成犯罪”,不如干脆说“我说是啥就是啥”。不是没有法理,是别人必须讲理,你直接放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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