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这些都是无关的废话。哪里写了“搂抱尺度不构成猥亵”?你自己先定义“公开场合强制搂抱”属于“情节显著轻微”,再判断强制搂抱不属于犯罪?那我认为“拿起放在地下的钱箱子走几步,情节显著轻微”,是不是抢劫运钞车就不犯罪了?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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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法律有规定,你根本不愿意正视。猥亵同样也是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的违法行为。刑法明确规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 强制猥亵才是刑法范围的罪行,一般猥亵的行为与强制猥亵的行为很相似,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强制猥亵,一般是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而一般猥亵是以追求精神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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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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