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来没有人说活该,另外,你这里面的主观情绪太严重了,把孩子弄死,这牵扯到主观故意,如果真的有主观故意,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你认为她的过错足以应该坐牢,但我说了,法律不一定这么认为,另外,你说看护人于情于理不该,但法律不看这个,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是受害者呢?不是从概率上看到的么?因为对孩子不好的家长很少,所以你认为刑责相应,但实际上也有对孩子漠不关心个体父母。
你认为保姆不会承受痛苦,这个也是从概率上来说的吧?难道没有保姆因为这种事情愧疚一辈子么?肯定有,对于个体来说,绝对有。
最后,保姆没有钱是客观存在的现象,如果你认为这种很不合理,那么应该做的是取消保姆这个职业,让人花钱也不能雇佣保姆,这样才是直接避免出现你说的保姆没钱赔的情况。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婴儿独处本身就是高危,坠楼死的已经不少了,只不过多数在家里,没有经过电梯的情节。但本质都是看护人不在。父母亲属看护,规定刑责于情于理不应该,因为同时也是受害者,属于自作自受,已经“刑”责相应。但如果是职业保姆,孩子死亡不会给她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孩子活着却要付她每个月高薪,那这个职业岂不是旱涝保收?保姆应该坐牢不是因为她穷,而是因为过错大,后果严重。如果她是刘强东,能支付几个亿,获得谅解免于刑责,对孩子父母算比坐牢更有帮助,可以考虑。如果保姆钱也没有,刑责也不负,那花钱雇保姆把孩子弄死的家庭是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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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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