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再回你一句,如果你认为保姆一定应该承担刑事责任,我建议你:
1、去联系孩子坠楼的家属
2、可以帮助他们进行刑事自诉。
根据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范围】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贰佰壹拾条三款,明确说明可以进行自诉,孩子已经死了,家属可以代替被害人进行刑事自诉。
这里面可能会出现一定的费用,比如说律师费。
【 在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婴儿独处本身就是高危,坠楼死的已经不少了,只不过多数在家里,没有经过电梯的情节。但本质都是看护人不在。父母亲属看护,规定刑责于情于理不应该,因为同时也是受害者,属于自作自受,已经“刑”责相应。但如果是职业保姆,孩子死亡不会给她造成巨大痛苦和损失,孩子活着却要付她每个月高薪,那这个职业岂不是旱涝保收?保姆应该坐牢不是因为她穷,而是因为过错大,后果严重。如果她是刘强东,能支付几个亿,获得谅解免于刑责,对孩子父母算比坐牢更有帮助,可以考虑。如果保姆钱也没有,刑责也不负,那花钱雇保姆把孩子弄死的家庭是活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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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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