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孩子漠不关心的父母,如果不是想谋杀小孩,那小孩死掉也是有痛苦和损失的,因为生养小孩的成本已经付出了,以后再生养小孩也是压力。而保姆没有这个成本,换一家有的是八千可赚。一个人的权利不能侵犯他人的权利是法的基本原则,保姆的过失导致孩子父母失去孩子,不能因为保姆没想到、能力差、如果没有窗户就不会死这些理由而开脱保姆对孩子、孩子父母的责任。否则孩子的性命和父母的损失岂不是成了无谓的牺牲?这是人为的事故,不是孩子被雷击致死那样的意外。
【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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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来没有人说活该,另外,你这里面的主观情绪太严重了,把孩子弄死,这牵扯到主观故意,如果真的有主观故意,那就是另外一说了。
: 你认为她的过错足以应该坐牢,但我说了,法律不一定这么认为,另外,你说看护人于情于理不该,但法律不看这个,你为什么认为他们是受害者呢?不是从概率上看到的么?因为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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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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