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二儿子的法定赡养义务是其自身的。公民赡养义务以生命为限,并不存在死后的赡养义务,因此也不存在别人在其死后代替履行的问题。
【 在 xibeigewu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就问你,二儿子是不是替大哥尽了赡养义务?先不说补偿多少,给一定的补偿那是天经地义,合情合理。
: 我家是两兄弟,我在北京,弟弟在父母身边,对这种情形理解得比较深刻。在身边的孩子,对父母赡养的付出是肯定大于不在身边的孩子的。
: 而且法律上遗产是分给了老人,他们自己臆想说老人把死去大儿子的钱给二儿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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