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给出了,你只是抬杠说判例种没有身患绝症且父母之一建在的。
没有遗嘱的是法定继承,根本不是一个法律关系。我从没否认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范围,你抬这个杠有任何意义么?别说给谁就算遗嘱不给法定继承人的,哪有任何判例说这不符合公序良俗?反而这是依法保护的公民自由。
【 在 bibobelle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口口声声说你有数据,你倒是给出数据啊
: 要不怎么对得起你说你有数据呢
: 实际上没有遗嘱的默认死者遗产父母子女配偶都有份,这就是证据。法律本身就是道德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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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bocaj FROM 114.2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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