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要跟我扯什么数据逻辑了,我又不是法官,我只是逛个论坛而已,就纯粹问你。
你将来有儿子,你把毕生所有财富都给了你儿子,你还没死呢,你儿子随手就全部赠送给了女朋友。他女朋友拿着你所有的财产跟你儿子分手了,从此跟你们家毫无瓜葛。
你是否认为,你儿子和他前女友做的对?
【 在 bocaj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掰扯什么?别说数据,连一点常识和逻辑都没有。我说的清楚,遗嘱给后人符合公序良俗,符合常识常理。但,反之就不成立。一点都不给,不能说就违背公序良俗。这是很基本的逻辑问题,也是众多判例支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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