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支持啊。人家遗嘱给任何人都是人家权利,如果你不满,大可以自己也遗嘱不给他,这也是你的权利。给他的话符合公序良俗,不能必然推出不给他的话就不符合。这个简单逻辑你懂么?
【 在 byronichero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不要跟我扯什么数据逻辑了,我又不是法官,我只是逛个论坛而已,就纯粹问你。
: 你将来有儿子,你把毕生所有财富都给了你儿子,你还没死呢,你儿子随手就全部赠送给了女朋友。他女朋友拿着你所有的财产跟你儿子分手了,从此跟你们家毫无瓜葛。
: 你是否认为,你儿子和他前女友做的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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