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决策和个人决策都是人治,并不是大多数人投票选择的就不是人治而是民主了。民主的前提是法治,是在抽象的层面大家投票约定关于规则的规则。投票应该决定制定社会规则的基本原则和程序,如何保障具体事件合理决策,发生分歧应该如何处理。法治保障的是所有人,注意不是大多数,而应该是所有人,关于如何解决矛盾达成共识。比如授权司法判断,就是所有公民都同意的一种解决纠纷的放法。哪怕是违法犯罪的罪犯,也认同应该通过司法审判给他定罪,也反对随便一个人或者一群人随意处置他。这些需要所有人都同意的社会基础规则,才需要投票。
法治体现在具体事务,应该由一个人或者一个集体,按照事先投票通过的抽象原则和程序(重三遍),在约束和监督下进行决策。以保障合理性合法性,保障决策为公,而减少私心的影响。
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来决策,是人治和法治的分野。而不是看人数多少。一件具体事务,哪怕全体成员都同意一个决定,但违背事先的原则,仍然可能是大错特错。比如,如果事先的原则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那么即使每个寡妇都自愿殉葬或守贞,以求贞节牌坊,但如果广大男性不欲自己如此,广大孩子不欲自己母亲如此,广大父母不欲自己女儿如此,那当一个具体的丈夫死去,妻子甘愿殉葬,其他人也都认为应该殉葬,那么决定让她殉葬也是错的。因为这个具体决定违背了抽象的社会共识,也就违背了理性的一致性。这就是法治的意义和力量,避免人的感性、情绪、立场、力量对比在具体情境中失控,凌驾于公平正义之上。
【 在 kakawayi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说的特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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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请告诉我如何回答你自己的问题,到底增加保洁和售票的社会成本高还是大家不在车厢里吃东西社会成本高?谁说的是对的,该听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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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老是提对的问题,但这些问题在社会管理上无非就是集体决策或者是个人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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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说的是问题,我说投票是管理方法。根本不
: ..................
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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