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不是高高在上的大事,恰恰体现着生活中每一次矛盾的处理,比如单位派谁出差,家里夫妻谁刷碗,都会体现民主与否。高铁和泡面更关系到几乎每个人的利益,是很好的民主法治案例。
我的观点:投票显然不是解决火车这个具体问题的选项。
我们可以投票决定:如果社会中两个或以上利益冲突的群体发生矛盾,应该如何化解冲突。选项有A.听领导的、B、谁有钱听谁的、C、依法决定如何解决。
在泡面这件事上,乘客和高铁方应该都去查找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处理。
如果没有相关法规,那问题就又回到社会契约:“如果没有相关规定。矛盾应该如何解决”。关于这一点,也应该有规定。
如果没有“关于没有规定的事应该如何处理”的规定,就需要按照“如何制定规定”的规定由相关部门制定规定。
所有“关于规定的规定”才能投票决定,因为不是具体事务就不涉及立场和利益,每个人才是平等的。比如杀人是对是错可以投票,杀小明是对是错不能投票。
了解民意可通过问卷调查,而不是通过投票。投票已经是一个决定了,了解民意应该了解的是决定的理由。
寡妇是否陪葬是社会问题而不是私人问题。比如有个寡妇要为夫自杀,警察应该劝阻还是帮着联系埋葬?现在肯定是劝阻,古代就会许诺牌坊鼓励赶紧死。如果寡妇自杀是私人问题,那吃泡面进自己肚子更是私人问题。不能说在公共空间就是公共问题。寡妇在公园树上上吊而不是在卧室,会变成公共问题吗?
【 在 kakawayi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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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知道为什么写这一堆跟我们讨论无关的内容,你提到内容,民主,法制等等,都不是我们今天探讨的内容(可以说是无关的正确话),没必要把我们的讨论扩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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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讨论的点,具体在于投票这种形式是不是处理“火车上吃面”问题的一个选项?(这事跟立法,民主有很什么关系吗?还拿出寡妇的例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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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iPhone SE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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