咋能说无关呢?明明是直接相关。
这就是俩巨婴,谁也不看路,谁也不让谁,撞上了就是按闹分配。结果没吃亏的扬长而去,吃了亏的气不过,回家上网接着闹。
楼主为啥不当场就跟警察说,这事不算完,我要在小额法院起诉他?
管理人员这号事每天都要碰上,甚至每天好几起,要跟着巨婴的思路一直在这掰扯,那就什么都别干了,和稀泥很自然。
什么“划定吸烟区”“人员密集的通路”都是你脑补出来的,很多人连随地不吐痰、排队不加塞都做不到,中国的管理水平要有能力细化到这程度,也没这么多巨婴了。
你这是上次被我怼了之后怀恨在心,现在寻机报复。只是你杠抬一贯太生硬,为抬而抬,效果就是显得语无伦次,lol
【 在 hotpear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忽视了北京市有相关法律,以及你做了发散性的过度解读,把与这个案例当事人无关的案例牵扯进来。
: 《北京市控制吸烟条例》
: 第十一条 除本条例第十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的室外区域,可以划定吸烟区。
: ...................
--
修改:Zsuper FROM 170.187.200.*
FROM 170.187.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