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内财产一部分肯定是合理,但如果婚前房(一方父母出资)加名了,就成了共同财产,就要被平分。和则两益,败则两损。
【 在 azureocean 的大作中提到: 】
: 与很多欧美国家法律相比 我国的婚姻法确实是真的完全谈不上任何保护女方或者保护弱势
: 谁占谁便宜之类的说法其实挺没见识的 是一种不懂法律的误导
: 婚内财产夫妻共有本来就是合理的 因为法律上把一对合法夫妻视为最紧密的利益共同体 且婚姻关系中双方地位是平等的 这逻辑是一脉相承下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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