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认识汪小菲第一秒至今,从来没有伤害过他的身、心;对汪爸爸和张兰女士也发自内心尊敬。至于离婚原因,我为了小菲及其父母着想,主动提出两方缘分已尽,好聚好散作为离婚理由,并保证此生不出恶言,我也说到做到。对于孩子的监护权,本人也从没想过单独监护,而是共同监护,其余种种皆由小菲和我双方同意,并具法律效力的法院调解书为证,我一概遵从。孩子们都期待明天终于要看到爸爸,也希望小菲不要封锁我,导致我没能第一时间提醒他勿情绪性发言而触法。非常抱歉给大众带来负能量,愿就此停止纷争,并祝麻六记生意兴隆。
她的代理律师赖芳玉表示,“当事人徐熙媛自始遵守双方调解内容,好聚好散,以保护小孩,不曾于媒体负面发言,也向来祝福汪先生。所有媒体报导并非其所愿,请本于孩子的最佳利益,就此停止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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