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觉得重点不是掰扯他和我过往十年同居抚养孩子的关系,而是清爽利落地结清。
我不是不同意他找新欢,就是找新欢之前结清双方关系。
我提到的有些事情不是为了挽留,而是为了尽快结清。
同居关系了结,男方就承担起两个孩子的抚养责任吧,我定期探视就可以。
经济关系结清,我就拿走我应得的权益就行了。
【 在 windows2 的大作中提到: 】
: 问题你有证据吗,必须是盖了公章那种?
: 不然,现在离婚这么多,离婚了有几个关系好的,凭嘴说都是对方渣。
: 你说他欺骗你找第二春,他说他离婚10年正常再婚,前妻纠缠污蔑,单位哪有那时间去管你们。。
: ...................
--
修改:hijklm FROM 111.203.157.*
FROM 111.203.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