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说的实在,一般在商场开店,店铺有押金的,跑路了的店铺有欠款优先从押金里面扣除。
除非已经给大的债主优先扣光了。
【 在 baoca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最好一个帖子把事情原委都说完整,我看了半天,可能也没看全……
: 这种是公司行为,即便是高管,也是履职行为,只能告公司。要归结到个人问题,除非找到关系,让市局经侦介入,否则一般情况下,也就是能起诉公司,直接开庭解决,胜诉也大概率无法执行,也牵扯不到个人。
: 还有,这个清河中心是不是一个大型商业机构?如果是,有连带责任,而且有赔偿能力也可能有赔偿意愿(至于怎么让其有意愿,懂得自然懂)。有些比如大悦城,万象汇,万达广场之类的大楼内,关店撤场,储值卡赖账,消费者都是直接找商场,人家哪里观具体是谁,只知道在你们商场里开的,信任的是商场……虽然法律上说不一定有道理,但实际上就是这么一回事,你把店面租给骗子,怎么样也有责任,确实也有商场赔了的。但几乎没听说过关店跑路的还赔过钱,即便胜诉,人家也没啥可执行的东西,既然跑路,肯定赔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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