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盘算着用别人的钱,来满足自己的虚荣心和自己的需求更利己,还是保护自己的权利更利己呢?请再想一想。
在aa制的前提下,家庭共同支出之外的儿媳妇个人收入,当然有权利自己决定怎么用。婆家非要用人家这个钱享自己的福,倒还成了舍己为人了,岂不是笑话。
话说回来,如果女方的父母也如法炮制,需要女婿也贡献出自己的收入,房子写女儿的名,女婿同不同意再来一套呢,公婆跳不跳脚?日子还过不过?所以我说lz脾气好,心理虽不舒服,占着理也忍了。
这样的男方家庭,最好找个没有挣钱能力的老婆,啥也惦记不上,万事太平。你不能指望女人既有头脑挣钱,一起承担生活的压力,又没头脑到挣了的钱给公婆花,却不想着先留给自己、亲生父母和孩子,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这话说的也太精致利己了
: 公婆出钱买房子,登记在儿子或儿媳名下,儿媳当然100%愿意啊,又不是傻子。
: 这个话题实际上有两个内容:
: ...................
--
FROM 111.201.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