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姐您好,我是XX店长XXX,咱们之间有微信[憨笑]
上午给您致电,估计您在忙,XX我俩信息已经同步[憨笑]
首先发生这样的事情,确实大家都很意外,我们非常理解您的心情,为此也我们也感觉很遗憾[合十]
虽然在房屋租赁过程中,解约的事情时有发生,我们固然希望双方稳定,但是这个过程确实是无常的,我们实属无法控制[撇嘴]
事已至此,我也在想最佳方案,如何去保证您的利益,去尽最大的可能性来降低您的损失。方案有两个,您姑且静下来看一看,思考一下,看是否有道理[合十]
方案一是按照合同规定来办理,客户违约,提前搬走,违约方按照月租金10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甲方应退换乙方已缴纳且未发生的租金及费用。
简单讲,就是咱们押金不退。
不过这个方案的优点:
1.简单直接,按照合同办理。
不过这个方案的背后情景是这样的:
客户提前通知业主不在续约,咱们押金不退
那我们或者其他中介带客户看房只能是客户搬走以后了,因为客户为必会同意提前让我们看房,因为本身他没有义务。
您想我们虽然拿了一个月违约金,但是下次出租的话,不论是哪家公司租出去,您大概率会支付一半中介费,这样押金就剩一半了,所以必须在两周时间租出去,因为谁也无法保证交房就租出去,因为不能提前看房子,换言之就是咱们只有两周的时间,不然,我们就有损失了。空一天大概就是X60块左右,如果按照1X000计算的话。
就是这样一个情况,相信X姐您能明白。
其实还有一个方案,您可以听听。
如果我们可以考虑和租户协商,大家条件相互交换,协商退押金或者部分押金,让租户提前配合我们看房,租户预计是4月中旬搬走
我假设一个方案,如果您退一半,剩余一半到时候我们用来支付中介费,不管是谁租出去的。租户配合看房子,现在是3月中旬,到4月份还有将近一个月的时间,也就是说只要中介公司在1月租出去,我们也是没有损失的。
但是你们对比方案一的话
前提都是保证业主没有损失
方案一:必须在15天租出去。
方案二:必须在30天租出去。
您看看到底哪个方案会更加合理一些。一定是方案二更加合理。
相当于您用了半个月租金赢得了提前看房子的时间,从而降低了我们的损失。
一个月的时间,大家怎么也租出去了。
方案二您实际风险系数最低了
另外现在XXX在出租的房子有16套,丰XX有7套,房子很多,我们现在需要的是时间,这对我们是最重要的。
另外您也可以咨询一下其他公司,综合考虑一下这个方案,您看看是否客观,互惠双赢
【 在 cuijialover 的大作中提到: 】
: 租的房子准备提前退租了,和房东大姐商量,在确保她的利益不受损失的前提下能退我一部分押金,我的意思是退租前积极配合中介带客户看房,有客户要租,如果客户出中介费,房东大姐把押金都退给我;如果中介费AA,由我支付,剩余押金退给我。总之,就是不让房东大姐经济受损失。现在我不太清楚的是,不管房东大姐是否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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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自「今日水木 on MI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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