唉,那可能我一直这么执行的就以为有这么个条文
2月底我上个租户刚解约,按一年算的话她家是11月到期,不过我们就第一年签了一个一年的合同,第二年就默认和第一年一样,现在是第三年,以前我嫌麻烦就是一年一收房租,这次第三年她提前就说先交三个月的,然后房租到期前一个月说不租了,让我再找人。
不过我还没找人,租户又给介绍了一家,她们自己交接了,现在这家交了半年房租一月押金后,我把上家的押金退了。就租给上家的时候我去过房子一次,这次都没过去,她们交接房子的时候给拍了个视频。
遇到省心的人,怎么都好说
【 在 basil0907 的大作中提到: 】
: 根据北京市建委发布的北京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不是你想的这样
: 具体条款:
: 租赁期内出租人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承租人需提前退租的,应至少提前【 】日书面通知对方,按月租金的【 】%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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