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同现有法律,就好像我认同奴隶社会的奴隶主和奴隶的关系是合理的,甚至认同这种生产关系相对于原始社会已经是进步了。
你的“更合理” 的观点,在我看来就是一厢情愿的幼稚鲁莽,就跟以前的大跃进大炼钢铁大锅饭一样看着美好,事实上很可笑。
【 在 babyUnicorn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讨论要讲出道理来,不能说你认同现有法律就可以反对别人更合理的观点。现有法律就是保护男权压迫女性,你如果认同现有法律,说明你是既得利益者或者你是斯德哥尔摩综合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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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这个帖子不就是讨论劝十大女主不离婚么,难道是来讨论你主张的一系列不公平的?我认可现有法律,你要推翻现有法律,我当然要参与讨论了,不然就只有你一个人的声音了,那多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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