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哈,你看你,开始气急败坏了,我反对的是“做家务多分钱”,和“家务活更高级”,我可没说法律规定的分一半不对。
我家务不做,但是我提供情感价值啊,我老公看到我就高兴啊,跟我在一起就开心,这不比家务值钱一百倍?
【 在 babyUnicorn (babyUnicorn) 的大作中提到: 】
: 那你还是想利用规则占别人便宜,一点不高级啊。你自己住别人买的别墅,然后不让主妇分老公工资,说人家做家务低级不配,还要脸不。你家务都不做凭啥住别人别墅?法律对你有利你就支持,对别人有利你就反对,还要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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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 JaneTong 的大作中提到: 】
: : 因为我认可现行法律啊,现有法律框架下我住的别墅,和分的一半财产,都是我应得的。我甚至不需要做家务,只要“我愿意” 就“我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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