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王璐与李进(化名)相恋,2018年底王璐发现自己怀孕,2019年2月与李进领取结婚证。由于李进没有固定工作且家庭条件不好,王璐担心其并非家人满意的女婿,因此并未将此事告知家人。
2019年2月,在父亲的安排下,王璐与程远(化名)相识,王璐在隐瞒已领证、怀孕等事实的情况下,和程远发展为恋人关系并于同年9月与其订婚,4个月后二人按照农村习俗举办了婚礼。
婚礼三天后,王璐谎称其在某乡镇卫生院上班,以工作忙为由离开了程远家中。在此后近两年时间内,王璐均以各种理由拒不与程远一同生活,在怀上李进的小孩后又谎称小孩是程远的,致使程远及其家人多次转账给王璐,期间王璐与程远一共生活不过十余天,共计骗取彩礼及生活费等共计二十万余元,
经查,这些钱均被王璐用于她和李进的家庭开支中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王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
FROM 101.24.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