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事情。
同事的老丈人是厅级干部,两套大房,北京。
丈人前年去世,90多岁。去世前5年需要人照顾,还能自理,就是做饭和打扫卫生。
一个居委会大妈主动照顾了近1年,同事一家往外驱逐,但是赶不走,反正就是天天主动到家做饭,洗衣,打扫卫生,聊天等等。由于同事一家和丈人没有住在一起,居委会大妈总是能抓住机会。让雇钟点工,老丈人也不同意。
大概断断续续1年后,丈人通知同事有事商量,居然是要和居委会大妈领证。
同事非常精明的人,当场和大妈讲清楚了,丈人一家的遗产分割方案在母亲去世的时候已经公证过,房子两个姐妹一人一套。居委会大妈当场撕去伪装,要求老头子重新立遗嘱并公证,老头顿时如醍醐灌顶,清醒了过来,坚决站到了子女这边,大妈撒泼打滚也没有办法,最后是否索要到一些现金,不了解。
稍后,同事去居委会了解情况,这个大妈是周边小区来的一个志愿者,没有北京户口,同样的套路已经玩了两次了。都没有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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