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尘明知张波的子女张某甲和张某乙将由陈某某抚养,仍视其为自己与张波结婚的障碍。张波和叶诚尘共谋采用制造意外高坠的方式杀害张某甲和张某乙。其后,叶诚尘多次催促、逼迫张波作案,并限定作案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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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鸭真是嘴硬啊,自己看看判决去
【 在 useCASE 的大作中提到: 】
: 女方并没有要求男方杀人的权力。如果她有这个权力,男方服从了命令,那两人的责任至少是等同的,甚至女方的责任更大。
: 但现实中女方没有命令男方的权力,干与不干主要由男方决定,而不是男方必须执行女方的命令——男方没有执行女方命令的义务。所以,出了事责任主要在男方。
: 类似的案例,可以参看下面的太原警察打死北京警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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