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大把彩礼的都是条件很差的男的,出钱向娘家买老婆而已。这种离婚女方都坚决不要孩子,当然,也不会有财产,她们的价值就是被再收一次彩礼的价值,会被娘家降级处理---为什么会被降级处理?还能再收一次彩礼的,而且这时候女性难道不能和家里谈,再收一次彩礼她分一部分,家里不同意那就拉倒,我自己找给彩礼的男的好了。另外,本版不是说农村男的因为女性太少,所以光棍多,为什么都变成条件很差的了?条件可以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这些吧?女性既然这么少,为什么只有很差的这部分才会出彩礼?那些差、一般、好的这些都不需要彩礼就可以娶到老婆?很好的我们不讨论,因为只要当地有女的,必然会选择很好的这种。
这个案子里女方在县城开店,观念应该先进一些,离婚不肯放弃孩子,依然是没有任何财产,这样导致她对于娘家来说,连转卖的价值都没有了,还背上了她的一对孩子的包袱,娘家肯定是不容她的。---她娘家肯定是不容她的,你怎么判断出来的?这个我从新闻上看到的信息,她堂妹都认为他们还是实际生活在一起,不认为她们离婚了,另外,新闻里面出现了死者的哥哥、姐姐、堂妹,从这三个人的情况包括报道当中一些的话语,她娘家条件还行,没有重男轻女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你说的不容她呢?你能否给一个这么判断的出处
所以,本质上,无论是收彩礼好嫁还是不好嫁,基本事实就是农村女性离婚没有财产没有经济依靠,如果按城市标准要求她们独自承担养孩子责任,那就是死路一条--如果按城市标准要求他们独自承担抚养孩子责任,这个没看懂,你说的是他们独立抚养孩子,还是要按照城里的标准去抚养,比如说必须要上比较好的幼儿园,要上兴趣班啥的,如果是这个标准,我觉得不管男女,不管城市农村,都有压力吧。如果说独自抚养孩子,这个~~~广大离婚的农村女性应该不会同意你说她们已经死了吧。
【 在 redapron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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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大把彩礼的都是条件很差的男的,出钱向娘家买老婆而已。这种离婚女方都坚决不要孩子,当然,也不会有财产,她们的价值就是被再收一次彩礼的价值,会被娘家降级处理。
: 这个案子里女方在县城开店,观念应该先进一些,离婚不肯放弃孩子,依然是没有任何财产,这样导致她对于娘家来说,连转卖的价值都没有了,还背上了她的一对孩子的包袱,娘家肯定是不容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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