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 kimkilyer 的大作中提到: 】
: 要大把彩礼的都是条件很差的男的,出钱向娘家买老婆而已。这种离婚女方都坚决不要孩子,当然,也不会有财产,她们的价值就是被再收一次彩礼的价值,会被娘家降级处理---为什么会被降级处理?还能再收一次彩礼的,而且这时候女性难道不能和家里谈,再收一次彩礼她分一部分,家里不同意那就拉倒,我自己找给彩礼的男的好了。另外,本版不是说农村男的因为女性太少,所以光棍多,为什么都变成条件很差的了?条件可以分为很好、好、一般、差、很差这些吧?女性既然这么少,为什么只有很差的这部分才会出彩礼?那些差、一般、好的这些都不需要彩礼就可以娶到老婆?很好的我们不讨论,因为只要当地有女的,必然会选择很好的这种。
: 这个案子里女方在县城开店,观念应该先进一些,离婚不肯放弃孩子,依然是没有任何财产,这样导致她对于娘家来说,连转卖的价值都没有了,还背上了她的一对孩子的包袱,娘家肯定是不容她的。---她娘家肯定是不容她的,你怎么判断出来的?这个我从新闻上看到的信息,她堂妹都认为他们还是实际生活在一起,不认为她们离婚了,另外,新闻里面出现了死者的哥哥、姐姐、堂妹,从这三个人的情况包括报道当中一些的话语,她娘家条件还行,没有重男轻女的情况,为什么会出现你说的不容她呢?你能否给一个这么判断的出处
: 所以,本质上,无论是收彩礼好嫁还是不好嫁,基本事实就是农村女性离婚没有财产没有经济依靠,如果按城市标准要求她们独自承担养孩子责任,那就是死路一条--如果按城市标准要求他们独自承担抚养孩子责任,这个没看懂,你说的是他们独立抚养孩子,还是要按照城里的标准去抚养,比如说必须要上比较好的幼儿园,要上兴趣班啥的,如果是这个标准,我觉得不管男女,不管城市农村,都有压力吧。如果说独自抚养孩子,这个~~~广大离婚的农村女性应该不会同意你说她们已经死了吧。
你可以简单明了地从核心事实看问题。
1-女方离婚有没有得到财产?
目前看房产汽车都是男方的,自称女方亲属的在网上说连孩子生病看病钱500块都得讨,还没讨到。出事当天女方被驱赶离开住所。
没任何证据表明她有房产和积蓄啊。
2-女方家族是否不容她。
已经离婚带俩孩子,跟不善良的婆婆丈夫同住,寄人篱下,娘家那么多亲人,怎么不接回娘家啊?
3-农村独立抚养孩子是女性责任吗?离婚后无经济来源,无栖身之地,娘家也没接回去,网民还指点她自立自强给孩子做榜样,你能做到吗?反正我不认为一般人能做到。因为生育,承担了自己负担不起的经济压力,不是被逼进绝境吗?
所以你反对我哪一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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