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最终以虐待罪判处被告人牟林翰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同时判决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蔡某某(陈某某之母)各项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73万余元。
2018年8月,被告人牟林翰与被害人陈某某(女,殁年24岁)确立恋爱关系。2018年9月16日至2019年10月9日,二人曾在本市某学生公寓以及陈某某的家中、牟林翰的家中共同居住
这男人脑子有病
想找处女
可相处一个月就同居﹉
这么轻易同居的本就不太可能是处女
自己很随便
也想让女人在自己跟前随便
又不允许女人随便﹉
这可不就是变态吗
自己真的干净又想找干净的
先管好自己
如果对方不符合要求
离开不就可以了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牟林翰符合虐待罪中的犯罪主体要件。牟林翰与被害人不但主观上有共同生活的意愿,而且从见家长的时点、双方家长的言行、共同居住的地点、频次、时长以及双方经济往来支出的情况可以反映出客观上二人已具备了较为稳定的共同生活事实,且精神上相互依赖,经济上相互帮助,牟林翰与被害人之间的共同居住等行为构成了具有实质性家庭成员关系的共同生活基础事实,二人的婚前同居关系应认定为虐待罪中的家庭成员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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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mean2010 FROM 101.38.111.*
FROM 101.38.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