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周末 2021-03-31 15:03:04
作者 关不羽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家庭和个人饲养宠物的越来越多,这当然不是坏事。但是,弃养的宠物变成流浪动物后就成了社会公害。最常见的流浪猫狗,攻击人类、传播疾病、威胁野生动物等等危害不可谓不烈。很多民间公益组织、爱宠人士正规的收容收养值得赞扬和支持,但是另一些所谓“爱心人士收养”却是麻烦制造者,甚至还引发了令人发指的人伦悲剧。
2019年12月21日,辽宁省鞍山市发生了一起匪夷所思的弑母案。95后女子宁某因在银行和网络金融的十几万贷款无法偿还,产生了自杀的想法。她担心母亲无法承受她自杀的事情,竟利用安眠药等多种手段将母亲杀害。那么,她为什么要大额举贷呢?竟然是为了收养流浪猫。
法院公告的裁判书显示,宁某大专学历,无固定工作,与母亲租住一处房产用来养猫养狗,花销很大,到处借贷,由此引发了悲剧。根据《中国经营报》等媒体报道,她借贷养猫狗并不是搞宠物业,而是收养流浪猫狗。她母亲非没有阻止她,甚至连她的贷款也是一直靠母亲的工资来还的,她却杀死了母亲。更可悲的是,她作案后并没有自杀,也没有投案自首,也没有逃跑。而是忙于为猫狗安排“后路”,甚至带着最后三个猫和朋友聚会去了……
宁某最后被判处无期徒刑,一个三口之家只剩下心碎的老父亲,令人扼腕。事件的后续报道和评论,大都“淡化”了她为收养流浪猫狗啃老、借贷的前因。但是,这并不能掩盖事件的真相:古有率兽食人,今有“爱心”弑母。
宁某的恶行是极端案例,并不常见。但是,收养流浪猫狗的“爱心人士”为祸一方的案例比比皆是。程度虽然达不到闹出人命的程度,也足够用恶心二字来形容了。
2016年《华商报》发表了一篇题为《78岁老太养流浪狗 邻居受不了准备搬走》的报道,西安临潼区有位郑老太,因收养流浪狗被网友称赞“有大爱的老人”。然而,她养了一屋子的狗,导致所在楼层环境脏乱差。每天上午、下午,小区的保洁员都要特别清扫老太太所在的4层楼道,还需要喷洒大量的空气清新剂、消毒液。然而老人入住三年,一分钱物业费也没有交过。更严重的是,其他业主为了防范被老太的狗咬伤,只能在出行时发现楼道有狗就打电话到物业,物业至少得派2名保安拿着打狗棍护送业主出门。如此恶劣的环境,导致老太所在楼面的五户邻居中有三家不堪其扰搬家了。
真不知道称赞这位老人“有大爱”的网友是不是愿意隔壁住上这样的“大爱”?令人遗憾的是,这种为了收养流浪猫狗,严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的“大爱”屡屡见诸媒体,很多都是只闻吐槽不见解决的不了了之。不解决的理由五花八门,诸如社区的流浪动物收容所已满、在屋子里养猫狗没法管,当然也少不了要求那些被祸害得不轻的小区居民为“大爱”奉献宽容的“神圣之声”。在要求别人牺牲正当权益时,大爱、小爱们总是特别慷慨。
然而,这不是爱不爱的个人感情问题,而是谁该负责的社会治理议题。猫狗无辜,责任在人。
流浪猫狗成为社会问题的源头当然是不负责任的饲养者,无可争议。2020年,根据《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浦东警方对吴某处以罚款500元,并吊销养犬登记证。这是中国弃养宠物第一案,舆论的反应很正面。今年的两会更有政协委员提出了弃养宠物记入个人征信系统等宠物饲养管理措施的提案。罚款500元处罚是否过轻、政协委员提案的具体内容是否合理可行或可商榷,但加强管理和处罚的方向无疑是正确的。这是治本之策。
治本需要时间,治标仍然是重要的。因为情况已经非常严峻了。中国流浪猫狗每年增加50万头(只),总数达到四五千万,已经成为公害,急需应对。政府部门不应放任流浪猫狗泛滥成灾,更不该允许非正规的“民间收养”“大爱”们胡作非为。“大爱们”非但没有解决流浪猫狗的公共危害,而且放大了风险。将大量猫狗集中饲养在人口密集区,增加了传染疾病、伤人袭人的危险。
这些所谓“大爱”连最基本饲养和管理动物的常识也没有,既不注射疫苗,也没有约束动物行为的能力。他们在哪里,哪里就是猫狗追逐恐吓他人、日夜吠叫、随意便溺的一片狼藉。他们散播的不是爱心而是恶心和危险。对此应该坚决予以处置。
与此同时,要对收容流浪宠物有严格的规范,收容不可能是无限制的,收容期满未能被领养的流浪宠物、有伤人行为的流浪动物必须无害化处理。这是国际通行的惯例,然而这些正常的管理措施,又会被一些所谓“爱心”的声音甚至行为阻挠。这种干扰是必须排除的。
连人的合法权益都得不到保护的社会是不配谈什么爱不爱的,对他人合法权益不尊重的人也不配谈爱不爱。弑母的宁某、扰邻的郑老太不是满怀爱心,而是偏执、自私,流浪猫狗只是他们自我满足的工具,而不是正常的关爱。阻挠对流浪猫狗收容、管理和无害化处理的所谓“爱心人士”也是出于同样的偏执自私之心。他们对社会、对他人的冷漠才是真实的一面。再也不能放任偏执和自私滥用“爱心”的名义为祸社会了,政府管理部门、媒体舆论责无旁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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