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法典这种东西你找律师去
有点三观和良知的人都知道应该怎么做
只能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你看看这楼里有几个支持楼主的
在伦理道德的问题上 法律很多时候就是和稀泥
【 在 Sabella (阿根廷国家男子足球队前教练) 的大作中提到: 】
: 掏不掏钱完全与共有财产无关,物权登记簿具有法定真实的推定效力,如果确有出资,自认属于借贷关系,可以申请对方偿还,不管胜诉与否,这都与物权归属无关。确实单方相信拥有部分或全部物权,可以异议登记,并依法提起诉讼。
: 其次,法律分配遗产的初衷,这里是法定继承规定的初衷,也并非保障生活需求,继承权是法律赋予的公民权利,并不以公民财富多少,经济条件,社会地位为考虑依据而有所不同。
: 最后,一旦形成了遗产继承,相应财产所以有权,就完全属于继承人,与继承人其他财产无异,怎么处置,是公民意思自治范畴,处置只要合法,他人就无权干涉,依法受到保护。
: 【 在 acforward 的大作中提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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