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那个先死后死问题,其实新民法典已经做了修改。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
关于尊血亲继承,如果不修改法定继承顺序位,那只能便利话公民遗嘱安排了。所以,民法典方便公民随时便利化运用遗嘱手段保证其意愿,最新一份有效就行,公证遗嘱最高效力已被取消。
【 在 ark 的大作中提到: 】
: 期待我们的法律工作者,能够想出一些合理的法律描述,避免出现这种违背人们基本伦理的这样一些法律的漏洞:
: 比如这种,遗产是由周边所有人直系亲属平等继承没有问题,这一条本身没有问题。能否增加一点,如果这个平等继承权向上让长辈继承的部分,当这位长辈离世的时候,他的遗产将返还给对应的这一支晚辈的继承人,而不是简单平分给所有人。
: 之前有一个让我觉得非常不舒服的事,就是有法律专家沾沾自喜的讨论一个案子,父女两个人从缆车上掉下来,谁先死谁后死的继承权会怎样变化。。。我听了简直出离愤怒!这不是法律人应该干的事情!法律人要让这些法条更加合乎人性,而不是按照法条去机械的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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