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父母都健在,女方的遗产是父母、女儿,老公四人继承,同事故中,一般认为长辈先去世;父母应该可以拿到房子的二分之一,她父母行为没什么不可以理解的,女儿没有了,女儿的孩子也没有了,他们为何不争?
【 在 szmz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小区有个三口之家,几年前母女俩等红灯时被失控的泥头车撞没了,当时还上了新闻。
: 过了很久才听物业的人说,这家岳母跟女婿打官司,把房子要到手,给小舅子住了。
: 当时觉得不理解,物业的解释说这男的家里有两套房,女方占一半,由丈夫和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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