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去世,赡养岳父母是天经地义的事;错,法律是没有义务,只是良心上可以赡养;最大问题是中国人忌讳立遗嘱,我同学再美帝,夫妻双方每隔几年就更新一次遗嘱,一般是公司的律师帮忙,也算是公司福利之一,包括不限于一方突然死亡、双方同时死亡、财产管理人、财产监督人
【 在 szmzy 的大作中提到: 】
: 我小区有个三口之家,几年前母女俩等红灯时被失控的泥头车撞没了,当时还上了新闻。
: 过了很久才听物业的人说,这家岳母跟女婿打官司,把房子要到手,给小舅子住了。
: 当时觉得不理解,物业的解释说这男的家里有两套房,女方占一半,由丈夫和父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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