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认为女方家庭需要冠姓,都应该婚前提,这样最好,不行就不结了。
如果婚前真没说,
婚后协商也要看基础的,大家不能舔着大脸协商。
比如人家姥爷给娃买了个800万的学区房,孩子爸妈一年收入也就三四十万,爷爷家穷的叮当响。
姥爷要署姓,我觉得应该跟姥爷姓。
如果姥爷啥也没给,就直接说,孩子是我闺女生的,必须要跟姥爷姓,我就认为这姥爷无耻,是来挑事儿的。
大家把大规矩差不多定好了,后面避免大的矛盾,至少不会姓财两空。
男的愿意接受老丈人大笔财产,就要做点舍弃,最好主动给冠姓权,这多和谐。
男的不愿意,至少女方财产都保住了,未来要离婚,也没什么损失。
女的生孩子的优势就在于,只要自己肯要孩子,大概率都能要到,
不在乎男的那点抚养费,这孩子跟姥爷姓就是百分之百能做到。
【 在 Sabella 的大作中提到: 】
: 家庭内部讲协商,就算社会上也可以协商修改协议。再有,你所谓规矩,也不是天然合理的,财产贡献也不是贡献的全部,何况,女的说生孩子很难量化,你咋说?姓名权本质上是孩子的,人家成年后可以改。
: 想把一切简单化,二元化,并不现实。本质还是传统习惯。比如,人家并不是很差,不管家庭还是自己,为啥更差的都没有发生孩子随谁姓的争议,自己却赶上了?个人和家庭都不是生活在真空中。大家习惯认知,不管对错,都是客观存在的,作用也是客观存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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